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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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贝塔:好评
还不错,早餐很丰富,房间也还行
木木:好评
如果不是来学校办事,应该不会住这里吧~房间本来挺大的,还有小阳台,这很好,可就是洗手间的设计特别特别不合理,干湿不分区,也没有浴缸,防水做的也很差,导致整个洗手间墙壁渗水巨严重,连房间里的木地板也全都翘起来,真的真的是很影响房间的整体感受啊!在学校里非常安静,这点很不错。退房时的姑娘态度很好~
会员7148:好评
环境可以房间差